5月6日上午,法学院2012届本科生,现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王家骏老师回到我院讲学,主讲题目为“被保险人中心下介入权制度研究”,法学院六十余名本科、研究生学生和多位老师聆听了本次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于庆生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于庆生老师隆重介绍了王家骏老师,并表示今年恰逢上海校友会成立十周年,对其回到母校讲学表示热烈欢迎。讲座伊始,王家骏老师简单介绍了相关理论背景,并以司法实践与理论争议中的不同观点为引,提出了“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合同权利的理论基础和权利内容是什么”的基本问题。随后,王老师对现有保险合同规定的维持效果缺陷与解除权阻却效果缺陷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最后,王老师在讲授德国、日本的相关保险法规定后,将之与我国的规定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我国法在介入权制度应以被保险人为中心的观点,同时也提供了被保险人介入权的基本规则设计。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气氛十分活跃。
讲座结束后,王家骏老师强调各位同学尤其是研究生同学一定要加强专业课的学习,多看案例,勤于思考,踏踏实实搞研究,做课题,并鼓励同学们继续深造。
(文/朱静宜 图/牛雨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