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下午15点,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陈景辉教授应邀在模拟法庭作题为“什么是法律人”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袁勇教授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学生参加。
讲座伊始,陈景辉教授从“法律人”的概念出发,引出对法律思维的思考,从而得出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法律人。针对法学教育是否有效的疑问,陈教授也作出回应,他批判了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肯定了法律人的特定社会角色,受过法律教育的法律人能够做到不依喜好、依照法律、慎重决断,他们是法律的应用者和法律的针对者。接着,从教义学观念和体系性的理念出发,陈教授认为目前我们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教导学生要学会受现行实在法拘束、以法律的判断取代自身的判断,就是要让学生掌握法律的体系性,体系化的法律表达是区别外行与内行的标准之一。最后,陈教授强调,因为法律人是法律的应用者,具有专业壁垒,需要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来降低其谋取不当利益的可能性,需要法学教育者们本着为整个法律的道德吸引力负责的原则,按照当前法学核心课程开设模式,培养学生忠诚于法律的职业伦理,维护我们法律的体系性和教义学的观念。
讲座结束后,袁勇教授指出,陈教授语言风趣、诙谐幽默,依托教义学和体系性的观念,既批判早期法学教育的不足,又积极提倡现在的法学教育体系,既批判假的法学教育,又对法学教育寄予美好的期许,指明了今后学生努力的方向和法学教育的目标,对我们培养学生、提升法学教育的质量有很大帮助。
(法学院 张 冉/文张佳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