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上午10点,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教授应邀在法学院301作题为“法律渊源及其作为法治话语的法源”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魏天辉副教授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
讲座伊始,陈金钊教授从学习法律渊源的角度出发,他认为除为立法树立权威外,以立法式一元的观念审视问题并不合适,应当从司法的视角多元化学习。法律渊源具备实用性,但应当与法律方法联系起来。接着,陈教授以今日说法的一些案例说明,我们应当学会使用法律方法论,用好法律发现与法律论证。在用好法律发现方面,陈教授指出,当我们面临法律空白时,可以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附条件地认定其他社会上的条件为法律;在用好法律论证方面,陈教授认为,当我们没有穷尽正式法源之时,不能使用外部证成,否则证成的说服力较差。最后,陈教授认为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设法治中国,在承认法律效果、实现情与法和三个效果的统一的前提下,可以发挥法源的作用,这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是捍卫法治的。
讲座结束后,魏天辉指出,陈金钊教授的讲座充分阐释了如何通过法律方法研究法律渊源,拓展了法律渊源研究的空间,为在场师生今后的研究学习指明了方向。
(法学院 张 冉/文 张 冉/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