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4-02-25浏览次数:2220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4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及教务处有关文件和通知,结合我院本科生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法学院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确定拟接受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学生名单。

二、法学院安排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自主选择专业学习学籍档案。

三、申请转入或转出法学院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习的普通本科生,不得具有学校规定禁止转入或转出专业的情形。

四、申请转入或转出法学院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习的普通本科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学生转入或转出专业条件。

五、法学院成立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与面试测试结果,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接受转专业学习学生名单。

六、文科类专业可以选择转入法学专业或知识产权专业,理科类专业原则上只能转入知识产权专业。

七、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并通过教务处资格审核的学生,应填写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学生提出申请时,同时提交符合教务处规定的证明材料。

八、学院对转入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202120222023级录取人数不超过90人,其中法学专业不超过60人,知识产权专业不超过30实际转入人数,学院根据考核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所有转入学生均要进入2023级学习。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219




法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壬 于庆生

副组长:田月红 胡光 史春花

员:朱亚珍 刘亚玲 范再峰 董传举 赵东方 陈宇翔  宁晨阳  王亚楠



法学院自主选择专业考核小组名单



长:张壬 于庆生

副组长:田月红 胡光 黄延廷

员:朱亚珍 刘亚玲 范再峰 董传举 赵东方 陈宇翔 宁晨阳 王亚楠 杨俊 丰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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