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预通知

发布者:崔雅琼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预通知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经研究初步决定,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将于921-22日,在河南新乡召开。会议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将发正式通知。为提升本次年会的研讨水平,方便各位会员、理事围绕会议主题准备论文、案例分析报告或调研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具体包括:

1.《民法典》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2.《民法典》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3.《民法典》司法解释中的疑难问题;

4.《民法典》与民事特别法、民事诉讼法交叉问题;

5. 数字时代民事主体制度;人工智能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影响及理论重构;

智能体侵权的民事责任等;数据权利私法保障等;

6. 其他民法问题。

二、年会组织

主办单位: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三、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4921-22日(暂定)

会议地点:待定

四、参会人员

 1.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2.受邀请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代表,以及律师代表、公司法务代表等;

 3.围绕会议主题提交论文的其他人员。

五、论文提交

 1.请参会人员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积极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报告或调研报告等,并于2024830日之前将研究成果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mfxyjh@126.com

 2.为便于会务组及时联系,确定年会议程,邮寄获奖证书等,请通讯作者在论文首页脚注中,写明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

 3.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论文主要规范如下:

1)论文题目统一为小二宋体;一级标题统一使用三号宋体;二级标题统一使用四号宋体;论文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2)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均使用全称,无需作任何简称处理。

 4.鼓励参会人员提交对河南乃至全国法治建设有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方面的专项建议,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汇集整理后,通过河南省法学会等有关单位提交国家及省级有关机关。

 5.组织专家对论文、案例分析报告或调研报告等进行评选,拟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

六、会议费用

本次年会免收会务费,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七、会议联系人

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会副秘书长,电话18638758107

光: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电话13949643699

崔雅琼: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科研秘书,电话13598656393


                                                                     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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