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者:徐晓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次数:10

为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考核程序,选拔出具备扎实专业基础、良好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2.坚持科学选拔: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全面评估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

3.坚持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结合初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等相关工作。

3.成立复试专家组: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的实施。专家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26327-329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7日8:00-22:00、3月28日8:00-12:00为报到时间。报到地点:东区法学院218。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安排如下:

1) 2026年3月28日14:30-16:30,东区文昌楼325教室,专业测试(经济法学笔试),时长2小时;

2) 2026年3月29日8:00开始。外语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该项测试)、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复试候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1,复试考场为东区法学院302、303,复试前抽签确定复试考场和顺序。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30100

法学

40

40

60

60

38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0

40

60

60

321

035101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40

40

60

60

321

035102

法律(法学)

40

40

60

60

321

035102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40

40

60

60

321

2. 招生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

计划数(不含推免)

差额比例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不区分

14

120%取整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不区分

20(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不区分

10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不区分

23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不区分

10

 

3. 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如下,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姓名

考生

编号

政治理

论成绩

外国语

成绩

业务课

一成绩

业务课

二成绩

初试

总分

学习方式

备注

030100

法学

陈婉莹

104766001310047

68

73

139

142

42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王贻萱

104766001310048

64

68

142

146

420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魏亚琦

104766001310020

72

75

136

137

420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胡宝华

104766001310036

70

67

140

136

413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蔡鑫怡

104766001310039

71

77

133

129

410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肖诗雨

104766001310043

68

61

141

132

40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毋一衡

104766001310019

72

66

131

129

398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买振昂

104766001310038

74

68

129

126

397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李佳萍

104766001310003

65

51

137

144

397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高亦菲

104766001310037

66

66

133

130

395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滑奥赟

104766001310018

70

60

135

128

393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李淏阳

104766001310008

62

58

138

134

39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吕玮然

104766001310040

75

58

135

124

392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许戈阳

104766001310029

69

67

130

125

39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张云舒

104766001310050

65

57

129

140

391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张紫初

104766001310012

63

47

140

139

389

全日制

 

030100

法学

韩祎茜

104766001310021

62

53

137

131

383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辉

104766001320064

70

73

94

111

348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刘世超

104766001320234

67

51

108

110

336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沈童

104766001320061

76

57

85

117

335

全日制

退役大学生计划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轩尉

104766001320237

63

67

102

102

334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范懿颉

104766001320056

71

56

98

106

331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骞骞

104766001320130

65

58

101

104

328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孟栩

104766001320228

66

56

96

107

325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灿

104766001320207

70

73

99

82

324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王延琪

104766001320269

65

59

91

107

322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杨鹏

104766001320132

73

62

93

93

321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赵晨飞

104766001320199

70

82

97

101

350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李乾慧

104766001320159

64

67

101

114

346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席皓冰

104766001320137

69

69

95

90

323

非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张茗

104766001320065

64

54

97

107

322

非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张沛然

104766001320310

77

72

88

126

363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高硕

104766001320319

72

49

119

122

362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陈方园

104766001320399

68

64

111

112

355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李世兴

104766001320384

66

71

97

114

34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曹淆涯

104766001320417

73

64

101

107

345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李泽远

104766001320419

74

61

93

113

341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史周龙

104766001320431

65

60

95

120

340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肖寅

104766001320410

71

58

107

101

337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申宁

104766001320351

70

58

89

111

32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赵晓婷

104766001320423

68

64

96

100

32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刘潇

104766001320432

67

70

91

100

328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王子豪

104766001320445

70

58

96

102

326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方志豪

104766001320411

68

61

87

107

323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闫婷

104766001320434

72

69

83

98

322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赵茜茜

104766001320377

71

68

106

95

340

非全日制

 

4. 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方所列的材料,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考生出示原件,以备核查。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10月20日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 诚信复试承诺书

6) 政审表。

补充材料: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清晰显示户籍地址)、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承诺书、单位在职证明。

8 考生可以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以提交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复试评分参考。

9 专家推荐信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 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测试(经济法学笔试)、综合面试等。法律硕士研究生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1语测试

外语复试在面试中进行。考生从题库中选择题目,朗读题目,并当场翻译为中文,复试导师依据考生的表现打分,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测试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按照权重合成为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5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

法律硕士研究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侧重于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4)综合面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应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包括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英语口语,考生与面试导师进行英语口语交流,考察听力与口语交流能力,分值为20分;

第二部分为专业基础知识。考生回答面试导师提出的问题,面试导师依据考生回答情况打分,共计8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成绩构成

1)复试总成绩的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语

专业课测试

专业技

能测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1.法学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1.法律(法学)

20

25

25

30

100

2.法律(非法学)

20

25

25

30

100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复试*占比+专业课测试*占比+专业技能测试*占比+综合面试*占比

2)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总成绩×40%

以上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1. 拟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和学习方式,依据总成绩和实际剩余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专业课单科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 外国语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3.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4. 体检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拟录取考生于5月6日前提供近期(三个月内)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或国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晓

联系电话:0373-3830332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830332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

0373-3328528(纪委)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

2026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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