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集中学习会

按照校纪委要求,612日上午,学院在院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魏雷东主持。

会上,魏雷东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解读了《条例》制定的四个特点、请示和报告的定义、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开展请示报告的4条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院党委副书记梁作振领学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副院长、院党委纪检委员林安春领学了校纪委监察处网站收集整理的2019年以来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

最后,魏雷东指出要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恪守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社会事业学院  王娟)


版权所有©河南师范大学社会事业学院 学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东校区 联系电话:0373-3328859

豫ICP备:05002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