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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实施管理条例

时间:2015-11-16浏览:3487设置


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管理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优化人员、经费、设备等各项资源,在整体上规划实验室研究布局,加快实验室工作进展,实验室实行课题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根据实验室发展需要设立课题组,由相关人员就课题组成立的必要性、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向提交报告,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条:课题组长职责

1、课题组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课题组的各项工作。

2、把握本课题组研究方向,制定研究规划。

3、负责向实验室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4、课题组组长详细职责见相关文件。

第四条:课题组长资格及审批

1、课题组长应具有在相关研究领域从事研究的经历,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学术成果,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一般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2、课题组长须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经费管理

1、经实验室室务会议讨论批准,每年划拨给各课题组科研经费,由课题组长负责管理,主要用于本课题组的科研开支(低值易耗器材、药品等)。

2、以本课题组成员争取到的科研经费(专项、纵向、横向、科研启动费),由本课题组按实验室经费管理制度,由主持人负责,课题组长审批使用。

3、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由课题组长提出,经实验室室务会议讨论审批由实验室统一购买;1万元以下设备由课题组经费购买。

4没有项目经费的课题组论文发表、成果鉴定费由实验室统一支付。学生津贴和办公费用由课题组负责。

5、其它经费使用按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设备管理

1、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大型设备归相关课题组管理。设备资源共享。课题组应保证有关设备的正常使用,除做好本组内的科研工作外,还要保证其他课题组的正常使用。

2、在组内管理的大型设备,必要的零部件的更换、系统的升级及其它日常维护,由实验室负责。

3、其余按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课题组间协作

1、实验室鼓励课题组间加强协作,所取得的成果,由参与的课题组共享。

2、课题组间人员可以交叉,课题组间可以联合培养研究生。

3、对重要的科研项目、课题或研究任务,应打破课题组界限,组织有效力量联合攻关。

第八条:绩效评定

1、以课题组为单元,实验室统一进行绩效评定,专项经费和奖励等按绩效评定结果分配。

2、对不能完成相应职责的课题组在经费等方面实行必要的处罚。

3、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预计任务的课题组,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取消该课题组设置。

4、课题组组内成员的绩效评定按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2009年3月1

河南省先进半导体与功能器件集成实验室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联系电话:0373-33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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