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工程巡视制度

发布者:申建发布时间:2012-11-22浏览次数:68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好工程款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每月工程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次工程检查提出的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
  2、对已完的和正在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提出问题现场解决;
  3、当前工程进度和下一步工程进度安排;
  4、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5、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6、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防噪音措施是否可行;
  7、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与人员
  1、全处每月检查一次,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上午。检查由处长带队,全处技术人员参加,会同质量督查小组一起进行检查。
  2、施工科在全处每月检查的中间增加一次检查,检查时间为当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上午,由主管副处长和施工科全体人员参加。
三、要求
  1、凡是应参加的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2、每检查完一个工程,召开现场办公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监理、施工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协调解决;
  3、检查结果写出巡查报告,报送有关领导、每一个项目责任人、监理和施工方;
  4、项目责任人具体落实巡查纪要中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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