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外教学点:
为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新生顺利完成学信网正常学籍注册,现对前置学历第一次清查未通过的2026级新生进行第二次核查(核查名单见附件1)。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前置学历关键信息与现在所持证件不一致的(如更改过身份证号、姓名等),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纸质和扫描件各一份);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6.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证明格式按照模板要求开具)(式样见附件2,下同);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前置学历使用士官证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纸质和扫描件各一份);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证明(如允许,请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6.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7.若入伍前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另外提供户籍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材料;
8.退役证;
9.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三)前置学历使用国外证书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纸质和扫描件各一份);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6.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其他情况
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一)收到资料后审核,审核无误的
由学校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教育厅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教育厅依据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按照相关流程予以补报学籍电子注册;若审核不通过,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专升本学籍信息,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收到资料后审核,审核有误的
在规定时间内补发材料,因未及时提交复查材料导致清查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具体要求
所有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具体提交要求如下:
(一)电子扫描件材料
同一名学生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
将所属学生的待查材料集中汇总打包,命名为:XXX学院(部)或XXX校外教学点+二次清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hsdxsk@163.com。
(二)纸质材料
同一名学生的材料放在一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将所属学生的待查材料集中汇总打包后(证明须为原件),通过顺丰或者邮政EMS寄至学校,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师大继续教育学院204室,邮编:453000。
以上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版材料,以学院(部)、校外教学点为单位集中提交,不受理个人申请。请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20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3-3328787
附件1. 2026级前置学历资格待查生第二次核查名单
附件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式样)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9日
重要提醒:
1.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不予受理;
4.其他不符合受理情况的。
上述情况,造成前置学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将无法查询到专升本学籍信息,学校按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附件1.
2026级前置学历资格待查生第二次核查名单

附件2.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式样)

注销户口证明(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