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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4发布人:任富同浏览次数:214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体系,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新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数据库”。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2号)的安排,我省将统一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与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80岁)。

9、具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从事管理工作者应为副厅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管理干部。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专家信息汇总表”(每人均填写),并将表格的电子版2月9日前发送至:kejike3326211@163.com(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实行限额推荐。

2、优先推荐曾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家。

3、同一单位相同专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名。

4、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重点推荐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人:谢友海

联系电话:3326211

附件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科  研  处

201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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