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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8发布人:任富同浏览次数:679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关于集中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校教育部项目的结项清理工作,并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有关超期未完成项目汇总表及其他要求和相关表格请自行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三、报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一)正常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二)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三)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

四、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9前将项目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哲社计划科,电子版发送至czc0415@163.com,邮件主题:学校名+项目负责人姓名+教育部项目。

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科研处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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