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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发布人:魏然浏览次数:119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校党字[2016]9号-附件)》精神,拟开展201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七大类别)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

1、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学术论文。

3、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发表在ESI收录的SCISCIE源期刊1区、Nature子刊的学术论文。

4、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河南师范大学一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论文.

5、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发表在SSCIA&HCI源期刊的学术论文。

6、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发表在ESI收录的SCISCIE源期刊2区的论文,或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河南师范大学二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

(二)ESI高被引论文

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ESI高被引论文。同一篇论文多次进入ESI高被引,只奖励1次,不重复奖励。

(三)高级别科研项目

1、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

1)同一人当年到校经费累计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2)同一人当年到校经费累计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四)高质量科研成果转化

1、科技成果直接转让到校经费超过1000万元。

2、科技成果直接转让到校经费超过500万元。

(五)高层次科研奖励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六)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

1、国家级创新团队。

2、教育部创新团队。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七)重点学科平台建设

1、入选世界“一流学科”的学科;国家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前20%的学科。

2、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3、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4、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共建平台,国家级国际科研合作机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智库)。

5、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说明

1、要求项目、成果、荣誉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主持)人。

成果时限:201511日至1231日。

2、同一成果、荣誉只能享受一次奖励,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奖励的成果或荣誉,按级别最高的一次进行奖励。

3SCISSCIA&HCI源期刊以及1区刊物的认定参照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ESI高被引论文以ESI数据库为准。

4、学科、平台和机构按照立项年度奖励1次。平台有多个建设层次的,以最高级别确认。

5、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不在奖励之列,请勿填报。

6、各类成果奖励标准和校一级、二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请参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

三、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汇总后报学校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奖励。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受理高水平科研(人才)成果的奖励申报。其它类别符合奖励条件成果的申报请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2、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详见表内具体填报要求。

3、材料报送时间:2016328日(周一)上午,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相关支撑材料。

4、材料报送地点:理科学院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学院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薛万新(3326211)  杨上上(3328679

 

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摘自校党字[2016]9号).doc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登记表(空白表).xls

 

                                                                科技处、社科处

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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