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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浏览次数:1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MOST)、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巴西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委员会(CNPq)、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MSHE)、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埃及科技创新资助机构(STDF)、印度科学技术部(DST)、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INSF)等科研资助机构在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达成的开展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各方将于2026年共同资助各国科学家开展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资助以下三个领域的多边跨学科研究。  

    1.水资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D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水系统监测与数据。  

    2)水处理、回用与资源循环利用。  

    3)基于数据驱动方法的水灾害与极端事件韧性。 

    2.能源(申请代码1须选择BE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太阳能技术与应用。 

    2)面向韧性电网的综合智能与可再生能源系统。

    3)低碳能源路径、部门耦合与能源效率。  

    3.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1)先进功能与智能材料。 

    2)能源转换、存储与可持续性材料。

    3)先进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与韧性系统。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每个资助领域及方向的具体内容,详见英文指南(附件1)或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网站(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42)。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9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912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各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应包含至少来自2个金砖国家的外方合作者,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各国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要求。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的范围。

    (二)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应由金砖国家中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的联络,并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6616日下午15时。除此以外,中方申请人不论是否担任LPI,均须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中文申请书。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书填写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文摘要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的资助领域及方向。

    5.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合作各方共同撰写并已经于莫斯科时间2026616日下午15时前向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提交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交英文申请书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6. 项目获批准后,各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合作协议须与《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并提交。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退回。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520日至2026622日下午16时;外方合作者须在各国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我校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至2026618日下午16:00。请各申请人妥善安排时间。

    五、批准结果公布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科技处

    联系人:王璐明

    联系电话:0373-3326211

    (二)项目联系人

    1)中方联系人

    王老师,荣老师

    电话:+86-10-6232 8404

    邮箱:wanglei1@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2)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秘书处联系人

    Mr. Yaroslav Sorokotyaga

    箱:brics@rcsi.science



    1. 金砖国家科技创新框架计划第七轮联合征集英文指南.pdf

    2. 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3. 合作协议模板.doc

       

     

     

                                                科技处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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