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3-10-15浏览:2967设置

各学院(部)、书院、研究生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对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具体通知如下:

、普查对象

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

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注:2023级新生的普查工作按惯例于11月初进行,具体将另行通知。

二、普查方式

以学院(部)、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采用手机端线上问卷方式进行,具体普查流程详见附件1

、普查时间

普查时间:1016-1019日。

、普查内容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量表。

五、普查要求

1.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普查对于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更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普查涉及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年级,各学院(部)、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向学生强调普查的重要意义以及测试方法,为数据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2.注重安全。各学院(部)、书院在组织普查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测试软件使用规定,严禁任何破坏网络安全行为。

3.明确责任。各学院(部)、书院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负责老师,全程负责本单位心理普查工作,确保此次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未尽事宜可与党委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沟通。

联系人:程文娟   电话:3323781


附件1:心理普查流程.docx



党委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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