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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修订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0-05-11 浏览次数: 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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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以及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实际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现将修订和确定2010年度紧缺专业目录的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原则 1.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以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为依据,基于学科专业发展前景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现实状况,确定学科和专业对博士学位人才资源需求急需程度,作为确定紧缺专业的基本依据。 2.人才供求状况 不同专业的培养能力不同,供求情况相差很大,认真比较分析近三年来进人计划与实际情况,充分调研不同学科人员的就业流向,将人才供求现状作为确定紧缺专业的重要依据。 3.学校各学科专业现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 我校现有博士在各学科专业所占比例差别很大,理科专业比例相对较高,工科、文科较低,有的学科几乎为零,这一现实情况,是确定紧缺专业的主要参考依据。 4.我校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不再确定为紧缺专业。 5.紧缺专业数量原则上逐年递减。 二、确定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现状以及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提交年度紧缺专业建议目录。 2.教学单位提供的紧缺专业建议目录经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年度紧缺专业目录。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论证,确定本单位2010年度紧缺专业建议目录,填报《2010年度紧缺专业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5月15日(本周五)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3326203 联系 人:李 津
人 事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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