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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09-06-28 浏览次数: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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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力改造原因 1、根据新乡市环保局[200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必需拆除5台供暖锅炉,为了保证教职工冬季正常取暖,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集中供热改造。 2、集中供热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热力改造方案 1、家属院和教学区各建一个热交换站:教学区老锅炉房一层改建为热交换站站房,新安装2套约22万?供应能力的热交换设备;家属院热交换站站房建在生物园地(标本馆西侧),新安装一套20万?供应能力的热交换设备。 2、家属院部分客厅(住室)无暖包住房增装暖气包。与学校签订用热协议者,学校负责免费购置暖包并安装(假期施工,请教职工密切配合)。 3、本次家属院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学校与新乡市相关部门多次谈判,力争了最大的优惠,一次性集中为教职工办实事,如果本次不同意入户改造或不同意缴纳热力配套费和用热费者,责任自负,学校以后不再受理其改造任务。 4、如个别住户不缴纳费用又不同意拆除相关取暖设施,学校将对这种影响多数教职工利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予以解决。 三、用热收费标准 1、根据新发改收费[2005]59号文件精神,居民用热每户需缴纳热力配套费3000元。我校家属院住户集体一次性缴纳者,仍可享受2400元/户的优惠(教学区、办公区由35元/m2优惠到28元/m2)。热力配套费采取“谁住房,谁缴纳”的原则,教职工退房时学校按原数退还。 2、居民采暖收费标准:0.165元/天·?,供暖时间120天,计19.8元/?。 四、工作安排
河南师范大学热力建设改造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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