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集中供热改造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09-06-28 浏览次数: 108

 

一、热力改造原因

1、根据新乡市环保局[200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必需拆除5台供暖锅炉,为了保证教职工冬季正常取暖,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集中供热改造。

2、集中供热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热力改造方案

1、家属院和教学区各建一个热交换站:教学区老锅炉房一层改建为热交换站站房,新安装2套约22万?供应能力的热交换设备;家属院热交换站站房建在生物园地(标本馆西侧),新安装一套20万?供应能力的热交换设备。

2、家属院部分客厅(住室)无暖包住房增装暖气包。与学校签订用热协议者,学校负责免费购置暖包并安装(假期施工,请教职工密切配合)。

3、本次家属院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学校与新乡市相关部门多次谈判,力争了最大的优惠,一次性集中为教职工办实事,如果本次不同意入户改造或不同意缴纳热力配套费和用热费者,责任自负,学校以后不再受理其改造任务。

4、如个别住户不缴纳费用又不同意拆除相关取暖设施,学校将对这种影响多数教职工利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予以解决。

三、用热收费标准

1、根据新发改收费[2005]59号文件精神,居民用热每户需缴纳热力配套费3000元。我校家属院住户集体一次性缴纳者,仍可享受2400/户的优惠(教学区、办公区由35/m2优惠到28/m2)。热力配套费采取“谁住房,谁缴纳”的原则,教职工退房时学校按原数退还。

2、居民采暖收费标准:0.165/天·?,供暖时间120天,计19.8/?。

四、工作安排

200962971,集中供热改造宣传。

20097275,家属院用热住户签订协议。

200976830,对客厅(住室)无暖包且签订用热协议住户,增装暖气包。同时实施站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及部分管网改造。

 

河南师范大学热力建设改造领导小组

                                        2009年6月2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邮编:453007 网站维护: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豫公网安备:41071102000309号 豫ICP备:05002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