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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处:关于开展仪器设备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02 浏览次数: 5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摸清仪器设备的使用现状,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决定于63日开始对各单位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具体事宜安排入下:

一、清查范围

行政单位单价500元(含)、教学单位8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清查程序

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根据目前学校设备信息库中的设备清单进行逐台清点,逐项核实,确保帐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等问题清查时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等清查结束后统一上报学校处理。

三、时间安排

63开始首先针对行政部门进行清查。从下学期开始清查学院等各部门。各部门的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电话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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