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综治办:关于发放应届毕业生旧书交流许可证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9-05-13 浏览次数: 47 |
|
各学院: 为加强应届毕业生旧书交流规范管理,综治办根据校保字(2009)3号文件《河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商业行为的通知》,制作了《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旧书交流许可证》。现将发放和使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领取和发放。学院指定专人,对需要进行旧书交流的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统计,收取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标明姓名、学院和学号。 2、办理时间及要求:学院收集之后于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到综治办(保卫处)集中办理。许可证办理免费,盖章生效。 3、学生领取许可证后,认真阅读背面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流。杜绝无证交易现象。 联系人:保卫处综治科 王树成 联系电话:3325875转84 综治办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