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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关于做好学校2007-2008学年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6-10 浏览次数: 19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教育创新,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校党字[1999]25号、校字[1999]47号文件)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校级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见人事处网页)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

校级先进集体:各教学单位、党政群团各单位、各直(附)属单位或教研室、科室。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007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我校在职职工。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比例控制在本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数的5%以内(具体指标数见人事处网页);校级先进集体名额控制在10个以内。

四、时间安排

1200866到人事处主页下载评先推荐指标分配表、《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B5纸打印);

2200866-6月13,各单位推荐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准备校级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并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的地点张榜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2008613下午1630,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科,报送材料如下: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不少于7人);

2)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及公示情况的报告;

3)校级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附件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61030280.xls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61020524.doc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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