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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校团委:申报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14 浏览次数: 197

校内有关单位:

  近日,团中央决定实施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的新实践,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促进新形势下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实现新发展服务。

 二、课题研究重点

  着眼于推动共青团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重点研究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重点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重点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重点研究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伴随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所取得的新发展新经验。

  三、课题的类别、资助和申报

  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课题和规划研究课题两类。

  1.《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中带※标识的是团中央委托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对研究工作的开展予以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1-5万元人民币资助。研究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和推介。申报此类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规划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将被确定为规划研究课题。

  2.《课题指南》中未带※标识的是团中央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优秀的,经评审后也可列为委托研究课题并增加经费资助。规划研究课题在结项时研究成果被评为优秀的,也将受到表彰和推介。

  3.《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大部分只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并被作为委托研究课题或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的,享有同样相关待遇。

  4.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课题。有条件的课题组可以同时申报2个课题,供评审立项时优选。

5.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6.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四、报送要求

5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成果、申报书(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哲社科或校团委宣传部。

联系人:  崔宗超  孙红艳 

联系电话:3326108  3326156

电子邮件:xtwxcb@htu.edu.cn
  
附件:1.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41480310.doc
     2.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41441721.doc

                           

科研处

校团委

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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