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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开展学生评教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12-20 浏览次数: 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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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贯彻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若干精神,全面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学生评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评教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做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水平,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该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为本单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承担公修课、公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参评学生 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四、网上评教时间 五、评教说明的要求 (一)网上评教 凡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的课程本次评教采取网上评教。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网页(http://www.henannu.edu.cn/); 2、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http://210.42.241.169/);(http://210.42.241.175/);(http://210.42.241.176/); 3、点击“用户登录”,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确定”进入评教页面; 4、点击页面左侧“网上评教”栏目; 5、点击页面左侧“提交教学评价表”; 6、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中“未评”,逐一对教师讲授课程进行评价; 7、确定各评价内容所选评估等级正确无误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提交”按钮,然后单击“确定”,所选课程的评教完成。 8、请继续选择其他课程和教师进行评教,每选择一门课程必须提交一次; 9、在对每门课程的每一位教师评教结束完成后,点击“注销”按钮退出评教系统。 (二)纸质材料评教 对于未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如实验课、技能课等,无法进行网上评教,只能用纸质学生评教表进行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1、 2、 3、2008年1月2—5日将本单位《学生评教结果分析报告》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 六、评教地点 对于网上评教,凡本学院有机房的请利用本单位机房进行评教,如本单位没有机房的则需与设备处联系安排具体地点。 对纸质材料评教,可随堂进行。 七、评教结果的反馈和效力 学生评教结束后,教务处将网上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各位任课教师也可直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各教学单位要将评教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三天。 评教结果的效力按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教务处 余保刚 电话:3326192 设备处 马全顺 电话:3326193 附:学生评教结果分析报告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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