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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评选“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7-11-15 浏览次数: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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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在驻新高校中开展评选“2007年新乡市优秀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校本部和新联学院在校04、05、06级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150名“优秀大学生”,分给我校名额34名。 三、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热爱新乡、建设新乡,努力为新乡经济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四、报送时间 各相关单位应按分配名额打印《2007年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A4表格正反两面打印),在申报学校意见栏左边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一式2份,于11月27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10房间),联系人:肖亮亮,联系电话:3325863。 附:2007年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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