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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医院:关于报送2006年外诊医疗费报销凭单及外诊介绍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6-12-04 浏览次数: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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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请将本单位职工2006年外诊医疗费报销凭单及外诊介绍单等,收集整理造册(注明姓名、公疗号、单位、报销凭单总张数、总金额)后于2006年12月20日前以院、部、处、所为单位交医院办公室。 几点说明: 1. 请本人在每张报销凭单背面签名并张贴整齐,标明凭单总张数、总金额。 2.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用药处方和/或检查结果。 3.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出院证明、住院总清单或住院一日清单。 4. 外出学习、出差等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除提供以上凭单外,还须提供本单位相应的外出证明。 5. 不详之处,请咨询 3329071岳院长 3326285 周会计 校 医 院 200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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