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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申报省级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5-29 浏览次数: 200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补充意见”,现就申报省级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教授候选人有关问题做如下补充通知:

1、申报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至少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且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2、省级特聘教授候选人首先必须是学校聘任的校级特聘教授,要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3、已受聘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能申报我省特聘教授。

                          人事处

                        200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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