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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5-03-11 浏览次数: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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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 2、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用;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情况不好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学科范围:⑴管理学;⑵马克思主义;⑶哲学;⑷逻辑学;⑸宗教学;⑹语言学;⑺中国文学;⑻外国文学;⑼艺术学;⑽历史学;⑾考古学;⑿经济学;⒀政治学;⒁法学;⒂社会学;⒃民族学;⒄新闻学与传播学;⒅图书、情报与文献学;⒆教育学;⒇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体育学。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和担保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2、项目评审书(附件一)由各院系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 3、申报材料时间: 4、申报费:重大项目150元/项,其他项目100元/项; 5、联系人:崔宗超 电话:3326108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200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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