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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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1-07 浏览次数: 303
各有关单位:
建立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系统是建设国家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尽快完成华中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系统建设,按照科技部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我省负责建立河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与国家及华中区域平台的数据对接。按照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采集工作,为尽快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
(一)按照“科学仪器分类标准及编码规则”所确定的13个类别范围进行采集,属于此标准的仪器均在采集范围内。“科学仪器分类编码”中没有包括的以下“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大科学工程、专用在线仪器、自动化仪器仪表)不在采集范围;
(二)国产大型科学仪器单台、套原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进口大型科学仪器单台、套原值2万美元以上的属采集范围;
(三)上述(一)、(二)项所涉及的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含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均在采集范围。
二、数据采集方式
本次数据采集拟采取电子表格填报方式,各单位“电子表格填报”可通过附件下载“电子表格填报用户操作说明”要求填写完电子表格后,打印“仪器单位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仪器数据信息表”、“仪器机组人员信息表”和“仪器服务案例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科研处科技科。。按照
三、数据采集要求
(一)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十分重要,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数据信息采集、审查、汇总工作。
(二)“仪器单位信息表”由单位联络员填写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仪器数据信息表”和“仪器机组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仪器管理人员填写打印(一式三份),由单位联络员汇总。
(三)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信息表、其它信息表和汇总电子数据一并上报科研处科技科。
(四)下载“河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采集工作填报材料”(附件)进行填表。填表所需查询的数据严格按照附件6、7、8、9中国家标准规范填写,不得随意填写。
联系电话:3326211;     E-mail:xyh@henannu.edu.cn
 
 
科 研 处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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