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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04-10 浏览次数: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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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科技厅决定对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规范。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学识渊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 推荐程序 请各相关单位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 三、 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工作单位”应完整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院(部、所)。填写主要学术成就要简明扼要。填写获奖成果应写明国家级或省(部)级、奖种、等级、项目名称、第几完成人等。填写“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应列出不超过5篇近期发表的专著或代表性论文。 (二)各相关单位对推荐表核实无误后,于4月24日前将材料(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 联系人:谢友海 电 话:3326211 E-mial:xyh@henannu.edu.cn 科 研 处 200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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