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2007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5-30 浏览次数: 397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申报者必须是署名为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申报成果限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项目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统一报送。应包括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一式3份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请及时与教育厅社政处联系。
3、著作类成果每项交评审费150元,其他成果每项100元。
4、申报者务必将成果奖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成果奖申报由各院系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6月1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发送至czc0415@163.com,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宗超 电话:3326108
 
 
 研 处
2008年5月27日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邮编:453007 网站维护: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豫公网安备:41071102000309号 豫ICP备:05002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