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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10-04 浏览次数: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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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科学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 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4篇(含4篇)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一份(原件申报时由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4、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我校人员,以学院为单位于2008年11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哲社科,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电话:3326108; 联系人:崔宗超 科 研 处 2008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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