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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办、校办、人事处:关于召开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4-09-08 浏览次数: 2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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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兹定于 一、参加人员范围 1. 副处级以上干部; 2. 受表彰的先进个人; 3. 教师代表; 4. 管理服务人员代表; 5. 离退休人员代表。 二、座次安排 领奖代表和各单位参会人员具体座次安排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本单位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中确定1名先进个人为领奖代表,先进集体单位另再确定1名领奖代表(名单见附件1),并于 2.请获得国家级、省级(由各职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和校级奖励或荣誉的领奖代表于 3.请各单位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到指定位置就座; 4.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到主席台前签到; 5.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静音状态; 6.请各单位于 附件: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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