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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文明办:关于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4 浏览次数: 28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日,市文明办下发《关于组织高校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组织好本校师生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原则上都要添加、关注“文明新乡”官方微博(新浪)、“文明河南在新乡”微信公众平台和“文明河南师范大学”微博(新浪)。按新乡市文明办要求,请师生在本人开通的微博名称后边注明我校编号01以便于统计。如:本人微博名称为“潇湘烟雨”,应修改名称为“潇湘烟雨01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327日前将本单位师生添加、关注上述官方微博的情况,填写到《河南师范大学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新浪微博”统计表》(见附件)中,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单一飞OA。纸质版(A4单面打印)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10室。联系人:单一飞,联系电话:3325089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新浪微博”统计表.doc

 

校文明办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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