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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工会: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文明家庭”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5-03-23 浏览次数: 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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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为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广大教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以良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2014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家庭”评比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在工作或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夫妇之间互敬互爱,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婚姻幸福美满。 3、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睦相处,尊老爱幼,子女健康成长。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遵纪守法,邻里关系好。 5、家庭文体活动健康向上,家庭环境干净整齐。 二、评选办法 “文明家庭”的产生,应在各基层工会的具体组织下,认真按照评比条件,经教职工民主推选和工会“文明家庭”领导小组最后研究确定。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时间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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