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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5-07-02 浏览次数: 2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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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三)》(组电明字〔2015〕5号)要求,联系我校实际,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即日起实施,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组织部 人事处 纪委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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