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校文明办:关于报送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档案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浏览次数: 2027

校内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是全校师生共同奋斗得来的珍贵荣誉,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依照全国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要求,校文明办将于近期整理归档学校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校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版)》(附件1)和《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校党字〔201520号)(附件2),根据体系和计划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本次报送材料重点为20157月至9月之间和上半年漏报的内容(没有报送上半年档案材料的单位报送20151-9月之间内容),涉及的一直执行的规章制度或文件也在此次材料报送之列。

3.材料报送工作相关要求:

1)所有测评项目都必须依照和达到《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版)》和《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结合测评内容,整理报送本单位涉及的材料。

2)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要全面充分,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有文字,有图片。材料要尽可能保留原始状态,不是文件的要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纸质材料格式(附件3)。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一律重新报送。

4.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事,及时整理报送材料。所需报送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于925前报送校文明办(勤政楼310)。联系人:单一飞,联系电话:3325089

附件:1.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版).doc

       2.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公文正文.doc

       3.关于各单位报送精神文明创建档案材料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校文明办

2015915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邮编:453007 网站维护: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豫公网安备:41071102000309号 豫ICP备:05002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