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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关于征集廉政建设歌曲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5-11-13 浏览次数: 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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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新乡市纪委和市委宣传部决定征集廉政建设歌曲,现将相关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1.歌词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基准,曲谱要通俗顺畅、旋律优美,有感染力、震慑力。便于群众传唱,格调积极向上,歌曲长度约为4分钟。 2.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3.作品自行命题,展示和谐新乡魅力,凝聚建设新乡的力量。 4.歌曲为原唱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 5.作者需注明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 6.请有意创作者于 党委宣传部 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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