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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6-11-10 浏览次数: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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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办秘〔2016〕717号)要求,现就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发布。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对照检查,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同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二、要加强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特别注重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招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财务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做好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并做好解读工作,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财务信息和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情况,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财务透明度。 三、为做好学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于每年的9月15日前将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至校长办公室,同时需要报送该年度按照清单要求需公开的信息,若已在网上公开,请将网址链接一并报送。 四、要增强年度报告的规范性,年度报告要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方便公众阅读和获取信息。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宣教培训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高校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于11月18日10:00前报校长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同时需要报送本单位按照清单要求需公开的信息(电子版),若已在网上公开,请将网址链接一并报送。校长办公室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将学校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娄玉珍 电话:3326165 地址:勤政楼107室 电子邮箱:xbdck@htu.edu.cn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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