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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办: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电子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6-11-16 浏览次数: 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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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关于报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个人自查表”电子版的通知》(豫高纪〔2016〕18号)要求,我校在2016年9月开展的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中,所有参加自查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电子版需上报。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整理,确保电子版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并于11月17日17:00前报送,文件夹请以单位名称加人数命名,如“XXX党委—XX人”,个人表格请以姓名命名。已报送过电子版材料的单位请按照以上格式重新整理上报,整理后的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纪委办公室曲嘉OA便签。 附件: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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