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与相关劳务人员返回校区居住及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疫情阻击在校园之外,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新乡市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及相关劳务人员有序返校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人员范围从新乡市区之外地区返回学校居住、工作(简称“返校”)的河南师范大学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所有在河南师范大学校园(含家属院)承担劳务工作的各类人员及其家属。二、返校条件(一)返校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人员中符合本通告规定返校条件的,可以申请错时错峰返校。(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1.现身处湖北省境内的;2.现身处境外的;3.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按现居住地防控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4.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体征,症状体征未消失的;5.按照当地防控部门规定未解除人员流动禁令的;6.不
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