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新闻

  • 根据河南省卫计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精神,凡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申请时已超过60周岁的,从申请获得批准的年度开始享受奖励扶助。一、审核奖励扶助的人员1.已享受奖励扶助的人员,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奖扶本,到社区进行审核。2.户口已迁出,不符合在本辖区享受的,请到社区咨询转移手续,以免耽误2019年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二、申请奖励扶助的人员(一)申请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2.户籍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目前现存一个子女。4.年满60周岁,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1959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二)申请程序1.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领取并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2.户籍在河师大社区的职工填好申请审核表后,连同审核材料送交河师大社区。“审核表”中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及个人婚育状况证明事宜由计生办统一办理。3.户籍在其它社区的职工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其它婚姻证明)、夫妻及子女户口本到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等。(三)申请须提
    2018-12-03
  • 全体师生:12月4日晚21点30分,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将播出河南省第五届“卓越杯”法治辩论赛决赛,我校法学院辩论队在此次比赛中获得冠军。敬请广大师生收看。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普法办2018年12月3日
    2018-12-03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校文明办拟于12月1日至6日组织2018年第四季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参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所属人员提出明确的补发、停发意见(样表见附件2)。请校纪委、稳定办、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计生办、校工会、校爱卫会、校学术委员会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考评职能,按照任务分工,对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教职工提出明确意见。各单位考核意见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贯彻落实2018年11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相关会议精神,请河南师范大学清缴借房联合工作组上报“截至2018年11月30日,拒不交还所借房屋者”教职工名单,并提出明确的精神文明建设奖停发意见。3.请人事处提供2018年10-12月份新进、调离、去世、攻读博士人员人事变动信息。请后勤管理处、党委学工部提供2018年10-12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2018年10-12月份出国、归国人员
    2018-11-30
  • 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法律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定于12月4日(周二)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12月4日晚上19:00二、活动地点帕瓦罗蒂音乐厅三、主办单位:党委学工部(处)普法办承办单位:法学院新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四、参加人员校领导、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五、有关要求1.各单位与会人员到指定位置就座,详见附件;2.活动于晚上19:00正式开始,与会人员应于晚上18:40前入场完毕;3.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并关闭通讯工具。附件:河南师范大学“第十届法律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典礼”座次表.xls党委学工部(处)、普法办2018年11月30日
    2018-11-30
  • 校内各职能部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各类议事机构,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省委巡视立行立改的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和议事机构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1.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和议事机构。各单位要依据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和议事机构,认真开展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和议事机构调整工作。2.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废”是指对于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要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于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及现行依据有所调整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必须依据十九大以来的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进行修订;“立”是指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进行科学论证,限期制定。3.原则上十八大以前文件全部调整更新。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全校议事机
    2018-11-30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拟举办第四期“书记论坛”暨党支部工作实务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2018年11月30日(周五)下午15:30二、地点物理北楼三楼报告厅三、参加对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和全体党支部书记。四、主要内容1.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及如何做好党支部书记2.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五、有关要求1.参会人员请于下午15:20前入场,因故不能参会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11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和请假名单报党委组织部410室。2.会议期间,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党委组织部2018年11月29日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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