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委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利用9月13日(周二)下午党风党纪教育时间组织党员学习:中共河南省高等学校纪工委、中共河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豫教纪〔2016〕25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豫教纪〔2016〕27号),请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附件:1.豫教纪〔2016〕25号.docx2.豫教纪〔2016〕27号.docx纪委办公室9月12日
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