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2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中共河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方案》工作安排,定于5月11日(星期四)下午召开“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专题学习培训,具体要求如下:一、时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二、地点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三、参加人员1.校纪委委员;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3.纪委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四、会议要求1.请参加人员签到并领取学习培训材料;2.下午14:50前入场完毕;3.学习培训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静音。纪委办公室2017年5月10日
    2017-05-10
  • 校内各单位:依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第二季度的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发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各考核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2)要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要求提出本单位人员2017年4-6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的书面发放意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4.人事处请提供2017年4-6月份新进、调离人员(含人事代理)、攻读博士人员等人事变动信息。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请提供2017年4-6月份在岗占地工人员信息。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提供2017年4-6月份出国、归国人员信息。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刘吉磊OA。5.依照《管理办法》,对应该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而本单位或相关考核部门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停发单位党政正职或相关考核部门负责人1个月精神文明建设奖。6.全校教职工都有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义务,凡对全校各单位及各考核部门未发现、未掌握的应停发精神文明建设奖的情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
    2017-05-09
  •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为完善校园楼宇及建筑物命名工作,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突显我校校园文化特色,特向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公开征集学校部分建筑的名称。现将征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参与对象:河南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2.此次征名的建筑:(1)学报使用的楼;(2)原体育学院教学楼(小白楼);(3)继续教育学院使用的楼;(4)动力电源楼(综合体育馆北边);(5)连接东西两校区的桥;(6)东校区人工湖;(7)东校区教室楼(包括已投入使用的东教1、东教2东教3和即将竣工的CDEF楼)。3.征名要求:主题鲜明,用词优美,内涵丰富,简洁大气,或历史感强,或时代感强,雅俗兼顾,雅者优先,既符合建筑特点、彰显使用功能和学校特色,又能体现中原深厚的文化传统及我校办学底蕴。4.征集方式:填写征集表格,发邮件到hnsdxcbts@163.com;或送到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勤政楼310)。请参与者注明姓名、单位、住址、联系方式。5.来稿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河南师范大学文化建设委员会将通过适当方式对征集的命名进行评选;被采用后,命名连同作者姓名将在河南师范大学主页公布;学校将颁发证书及纪念品。联系人: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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