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工作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715设置

1.此项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2.单位报告违纪人员情况(违纪人员基本情况、违纪事实、调查材料、旁证材料、个人检查材料、单位处理建议);
3.人事科会同单位核实违纪人员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书面确认;
4.当事人无异议的,人事科依照相关文件、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5.报请学校研究;
6.学校作出决议后,会同单位领导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书面签收);
7.处理决定及相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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