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探亲路费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580设置

1.此项工作由劳资科负责;
2.个人填写报销路费凭单;
3.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注明报销人婚姻状况、探亲对象及其所在地);
4.报送劳资科审核登记、签字盖章;
5.人事处主管处长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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