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四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9浏览:10设置

校内相关单位:

    卢锦梭先生是我国著名物理化学家、教育家,河南师范大学更名后首任校长,多年担任河南省化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在溶液化学诸多领域造诣精深、成就卓著,为河南省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78级校友、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冬青博士是卢锦梭先生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并曾在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工作。导师的教诲和培育对其成长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魏冬青博士现供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及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任上海交通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怀着感谢师恩、回报母校的心情,2021年4月魏冬青董事长代表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师范大学共同协商,决定在原“卢锦梭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卢锦梭奖教金并命名为“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奖教金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届。结合学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整体部署,现就学校评选第四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对象

根据捐资方意愿,“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前三届从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职教师中评选。为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进一步激励学校教职工塑造高尚师德,经基金会研究,自2024年第四届奖教金评选开始,暂定将评选范围扩大至学校所有理工科学院,具体包括:化学化工学院(含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水产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上述学院(实验室)已经获得过“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表彰奖励的教师不再参与评选。

二、奖励指标与金额

上述10个理工科学院根据申请者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化学化工学院(含抗病毒性传染病创新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最多推荐2名,其余9个理工科学院最多推荐1名。

本届“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名额为6名,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人。

三、推荐标准和条件

被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以上,其中第一条必备:

(一)师德高尚、师风优良,能自觉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是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与典范。

(二)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是教书育人的楷模与典范。

(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是科研创新的楷模与典范。

(四)忠诚担当、锐意改革,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先进、管理业绩突出,是管理服务的楷模与典范。

四、推评程序和要求

(一)按照工作计划,学校发布相关评选通知。

(二)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积极宣传组织,并进行初评。

(三)学院对拟推荐到学校的参评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四)学校组织推荐评选、公示并报基金会备案。

(五)评选活动是学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重要载体,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有任何师德失范现象的人员,一律“一票否决”,不得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4月23日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勤政楼106办公室)。

报送材料包括:

(一)《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7份,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lihongying@htu.edu.cn

(二)被推荐人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

(三)《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六、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李红英  联系电话:3328873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王天意  联系电话:332616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

                                                        20244月19日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申请表.docx

2.河南师范大学“卢锦梭师德楷模奖教金”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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