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传举在《水产学报》2026.2发文

时间:2025-11-12浏览:10设置

最近,研究中心副主任董传举在由中国水产学会主办的北大核心期刊《水产学报》2026年2期刊发文章《我国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的困境及完善》。

文章认为:【目的】推进渔业资源损害民事维权和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完善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方法】以我国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制度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数据分析法对相关法律规范和鉴定机构情况进行整理与分析,探究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运行中的困境及其完善路径。【结果】我国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在整体框架、鉴定主体及鉴定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均有所完善。而实践层面,鉴定主体、鉴定范围、鉴定技术等方面,同样有长足发展。但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起步晚、重视不足,导致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依旧存在鉴定主体配置不合理、鉴定采信不规范、鉴定保障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鉴定机构及人员数量较少且分布明显不合理;大量非法定机构广泛参与鉴定工作影响鉴定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检验报告地位不明确,存在法律规范漏洞;程序审查的虚化和实质审查的缺位共同导致鉴定意见采信程序不规范;鉴定费用高以及外部支持不足等。【结论】针对现存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困境,应坚持以司法鉴定管理理论模型、协同治理理论和公众环境利益为基础。在主体完善方面,要在统一现行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发展多元鉴定队伍并构建渔业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共治体系。在采信路径完善方面,要规范采信审查制度,明确检验报告性质,完善专家陪审员制度,落实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在支持保障方面,要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和财政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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