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传举在《环境法评论》2025.1发文

时间:2025-12-01浏览:10设置

最近,研究中心副主任董传举在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期刊《环境法评论2025年1期刊发文章《检察环境公益诉讼运行检视与路径优化》。

文章认为:作为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概念界定的核心,检察监督职能下维护环境公益和监督行政权力的内涵,解释了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生发逻辑。同时,也指明了该制度运行应当遵循的原则,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公益维护和行政权力监督的目标功能。然而,在具体制度运行过程中却存在偏离该目的的做法,具体体现在:环境实体法的不完善造成实体依据与诉讼性质错位,行政权和司法权关系模糊引起环境公益诉讼种类不协调,刑事诉讼程序和公益诉讼程序差异造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规则不统一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性质不明导致责任体系的混乱。在《检察公益诉讼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背景下,未来,应以实现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目标功能为根本遵循,对检察环境公益诉讼运行路径进行完善。具体包括:根据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客体的公益性特征和预防性要求,完善实体法治理依据,构建高效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预防治理体系;以监督行政机关的效能和环境保护的效率为导向,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优先顺位;坚持公正效率价值,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运行机制;关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背后蕴含的生态服务功能修复价值,明确其行政责任性质,以推动构建种属清楚、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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