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26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及领域

    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名额为7个左右,重点围绕农业与生物(含畜牧业)、新材料、资源与环境、化学化工、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立项建设。

    二、建设范围及条件

    1.依托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群,整合优质资源高起点构建;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有利于推动学科交叉、提升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2.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精干管理班子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在该领域建成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6.拟申请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纳入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或相关计划,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资金落实。

   申请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直接认定为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成果转化率较高。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3.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方式

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项,请有意申报的学院认真领会教育厅文件精神,科学论证可行性报告,填报有关表格。各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项,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向教育厅择优推荐。

四、时间要求

本月底之前,请各有关学院将拟申报的工程中心名称报科研处;1212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8)报送科研处307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3328099   3326211

联系 人:侯进怀   谢友海

电子信箱:hjh@htu.edu.cnxyh@ht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1822048.doc

          2.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1883814.doc

3.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1874992.doc

                                                         科研处

                                                      2008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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