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拟推荐2名同学参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参评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3.时间安排
(1)12月12日——19日,各分团委组织本院推选工作,每学院推荐1名,并将推选同学的申报材料和登记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同时上报)报校团委办公室;
(2)12月20日——21日,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3)12月22日,校团委将我校评选出的“大学生自强之星”材料报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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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