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2   浏览次数:1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将对2007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以计划申请书及计划书、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式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验收方式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项目,以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专家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以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现场考察和听取汇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计划申请书

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项目尚未通过鉴定,需评价技术水平的请提供查新报告。

为便于保存,计划申请书(项目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部分复印件)、《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可汇编成册。

三、验收意见

通过验收活动,验收组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不通过验收的意见,由办公室审定后批复。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完成计划任务不到85%

(二)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严重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计划任务的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五)超过计划任务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报告的。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获资助者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文件资料后,可重新提出验收申请,若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四、材料报送

(一)2007年度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均需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填写上报《验收报告》。

(二)各相关单位将结项材料于20105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纸质稿一式9,同时上报电子稿。

联系人:谢友海

  话:33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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